宣判后,法官讯问各被告人是否上诉,肖振强等人当庭未作表态。(记者温建敏 罗坪 通信员 曾洁赟 张容)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肖振强、李某斌、叶某贤、黄某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冒充伪劣产品,行动均形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本案及各被告人的犯法情节跟认罪表示,法院依法当庭宣判,判处主犯肖振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判处被告人李某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叶某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分金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国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被告人肖振强等人在上述两个窝点共计生产混充“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3874个,其中现场缉获的34个 lv 2013秋冬奢华来袭包包。经鉴定,出产伪劣产品货值共计人民币100968100元,销售金额国民币2544650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kjhgf1327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