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 日前,某“宜车”会员向本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投诉称,今年春节后,他持该店会员卡前往消费时被拒 lv官網。4月10日,记者前往该店采访时得悉,双方纠纷系误会所致,已经协商并妥当解决。
罗先生称,他于2011年5月初在位于松江区莘松路上的“宜车”汽车服务店花了1880元办了一张价值2600元的会员卡,按划定持有该卡可以洗车100次。但今年3月底,这是他在今年春节后第一次持会员卡前往消费,却被门店工作职员告诉该卡已经过时,不能持续消费。而此时,他还只应用该卡洗了60次车 lv2013包包型錄,随后他猜忌这与该门店换了经营方有关。
4月10日上午,记者前往现场实地进行采访时看到,该店门上仍挂着“宜车”的字样,负责人丁先生说明称,该店自从开业以来,店门招牌就一直没有换过,老板也没有换过,只是现场负责人换了罢了,丁先生边说着边拿出了一本客户消费记录给记者看。
记者看到,依据记载本上的相干记录,罗先生购置会员卡的时光是2011年5月初,能够享受的名目不仅仅只是洗车,还包含有打蜡、抛光、封釉等,其中有记载显示一项名为四轮定位的项目在去年9月被调换成了10次打蜡,后面也有罗先生本人的签名。
此外,在该记录本上还有一份去年5月3日当天的特殊记录,该记录上写明当时“已洗车50次”并附有罗先生自己的签名。丁先生表现,罗先生所办理的会员卡为一年期会员卡,即有效期只有1年,在一年有效期行将到来的时候,他们曾经给罗先生进行过相应的提示。然而因为罗先生仍是没能在一年期内将100次洗车的项目消费完 lv包包,于是他们又自动为罗先生延伸了会员卡的使用期。
丁先生称,罗先生所反应的双方之间的纠纷实在是一场误解。一方面,“宜车”方面在出卖该会员卡时所称的洗车100次是指凭此会员卡在一年有效期内可洗车100次,并非该会员卡可以始终连续下去直至洗完100次车为止;另一方面,在双方产生纠纷的那一天,即罗先生3月底前往花费确当天,喝多了酒,与店方一位新来的员工在语言上发生了些不快,尔后该名员工也不及时将情形向他汇报。
丁先生主动提出,即便该卡已经由期,只有罗先生违心,店方乐意根据他的请求,让他继承消费完卡内项目,他乐意亲身供给服务。说完,他以短信情势告知了罗先生,以便罗先生去“宜车”店前进行预约。罗先生表示对丁先生的立场觉得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