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网上海6月13日电 (记者 包蹇) 是正常的艺术批评,还是名誉侵权?――舆论广泛关注的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日前北京昌平区法院已给出一审讯决: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郭庆祥12日在上海接收记者采访称,他不服判决,行将上诉。

  诉讼缘自郭庆祥去年5月一篇《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的署名文章,作为收藏家,郭在此文中对艺术家“流水线作画”现象给予批评,并指出艺术家不应借炒作闻名,诈骗民众和收藏家。文中亦曾提到,郭曾购买一批范曾画作,但懂得“流水线作画”后比拟扫兴。同年10月,范曾起诉,状告郭庆祥严峻侵略名誉权,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及精神丧失,索赔500万元。

  昌平区法院判决认为,郭庆祥此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法及人格做出了“贬损”,如“才干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假”等词语,造成其社会评估的下降及精力苦楚,其行为已形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郭庆祥曾购置范曾作品,交易行动存在贸易好处,郭庆祥称文章为纯洁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未予采信。对范曾高达500万元的诉讼恳求,法院未全体予以支撑,裁决郭庆祥书面报歉、抵偿7万元。

  “文艺批驳、学术争鸣与声誉侵权的界线应当是很明白的,不能混杂”,郭庆祥二审委托的代办律师富敏荣说,这也是郭庆祥上诉的起因。富敏荣以为,断定是否名誉侵权重要是看是否有毁谤跟凌辱性词语。同时,他们还有证据,可能证实郭庆祥所批评的“流水线作画”确切存在。

  郭庆祥说,艺术批评也属于舆论国民的自在权。因为对艺术的界定见仁见智,作品的好与坏、批评的准确与否原来不易定性。然而珍藏家或批评家应该“靠勇气去揭穿和批评文艺界一些不好的货色,从而建立起对艺术真正的尊敬”。假如不能厘清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与名誉侵权的界限,畸形的文艺批评将难以进行。★

  事件回放:

  《文汇报》2010年5月刊发了有名收藏家郭庆祥的一篇评论《艺术家仍是要凭作品谈话》,该文批评了画界和艺术界的不正常景象,文中提到当前一名大红大紫的画家,善于将画纸挂在墙上,进行“流水式”作画,其画中的人物状态造型,都是大同小异,有如复印个别。

  郭庆祥的文章说:“这种程式化、模式化的制造进程基本不是艺术创作,连一个一般美术工作者的创作都谈不上lv2012女王新款目錄,只能误导大众的审美情趣。”

  画家范曾认为,这些文章中所描述的那个人就是本人,而郭庆祥不任何事实根据,却随便贬损他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害他的名誉权。★

欢送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编纂:SN04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kjhgf1327n 的頭像
    lkjhgf1327n

    lkjhgf1327n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