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截走千余封私人电邮被诉

  向公司竞争对手抛售邮件中贸易机密 涉嫌侵略通讯自在罪

  通信员 徐蕾蕾 苏健波 早报记者 屠俊

  朱某曾因工作关联,得悉了公司配发给王某的电子邮箱账户跟密码,出于好奇,他屡次擅自登录该邮箱查看邮件。经查,在长达6年的时光里,他非法截获王某等人的电子邮件1000余封。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侵占通信自由罪将朱某提起公诉。

  有人兜售公司秘密

  去年7月,一家塑胶公司的副总经理马某据说有人发电子邮件给竞争对手,宣称可向对方供给公司内部往来邮件中的主要信息。为懂得本相,马某探听到宣布信息的电子邮箱,并和对方接洽。

  很快,对方就发往返复称,本人控制塑胶公司内部管理职员的电子邮件,其中包含公司的商业机密。马某许可对方先支付2000元酬劳coach2012女王新款目錄,想一探毕竟。

  多少天后,对方发来一批电子邮件,马某大吃一惊:邮件包括了公司新产品信息、重要原资料洽购价钱、采购打算等。马某发明这些内容应当出自公司负责采购治理的王某的电子邮件。马某感到到,必定是公司的电子邮件体系和王某的个人通信自由受到侵犯,于是,他即时报案。

  偷看后设置为“未读”

  公安机关通过侦察,锁定犯法嫌疑人朱某。朱某交代,他曾在塑胶公司工作过,在与负责采购管理的王某共事中,得知王某的邮箱账号和密码。当他发现邮件中有关公司采购和管理方面的材料后,便盘算通过转发相关邮件到自己的邮箱中,再兜售给别人的方式进行牟利。朱某每次偷看完邮件都将其设置为“未读”状况,使得王某始终未察觉有人偷看过邮件。

  此外,朱某还以雷同的方法登录过其余人的邮箱。经查,从2003年至2009年长达6年的时间内,朱某多次非法截获王某等人的电子邮件,仅在其笔记本电脑内查获的就有1000余封。

  嘉定区检察院以为,固然朱某非法获取了塑胶公司的商业秘密,但因未给商业秘密的权力人造成重大丧失,他的行动并不形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然而,被害人的电子邮箱不仅用于工作,也用于私家函件往来,因而,朱某非法截获电子邮件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且时间跨度长、截获数目大,依据相干划定,朱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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